继志述事的成语故事
![继志述事](/d/file/titlepic/chengyu13266.png)
拼音jì zhì shù shì
基本解释继:继承;述:陈述。继承先人之志以言事理政。
出处《宣和书谱》第一卷:“一旦用王浚,唾手可行,故天下始一于晋。夫可谓继志述事之主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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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※ 与(继志述事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成语 | 历史出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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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雕细刻 | 《共青团员;要做八十年代的带头人》(1982年2月5日《中国青年报》社论):“要以平等交心的态度;点点滴滴、精雕细刻;因势利导地对他们进行思想教育工作。” |
物美价廉 | 清 吴趼人《近十年之怪现状》第十回:“苏州有个朋友写信来,要印一部书。久仰贵局的价廉物美,所以特来求教。” |
发综指示 | 《史记·萧相国世家》:“夫猎,追杀兽兔者狗也,而发踪指示兽处者人也。” |
沟满壕平 | 李云德《沸腾的群山》:“沟满壕平,平地上的雪有三尺多深,寒气逼人,滴水成冰。” |
逸游自恣 | 南朝·宋·范晔《后汉书·梁冀传》:“少为贵戚,逸游自恣。” |
有约在先 | 元·无名氏《举案齐眉》第一折:“老夫人,这事本已有约在先,况兼孩儿又执意定要嫁她,也是他的缘分了。” |
户限为穿 | 唐 李绰《尚书故实》:“(智永禅师)积年学书,秃笔头十瓮,每瓮皆数石。人来觅书,并请题头者如市,所居户限为之穿穴。” |
算无遗策 | 《晋书 桓玄传》:“自谓经略指授,算无遗策。” |
草菅人命 | 明 凌濛初《初刻拍案惊奇》第11卷:“所以说为官做吏的人,千万不要草菅人命,视同儿戏!” |
举重若轻 | 清 赵翼《瓯北诗话》:“坡诗不尚雄杰一派,其绝人处,在乎议论英爽,笔锋精锐,举重若轻,读之似不甚用力,而力已透十分。” |